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关于印发<广饶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字〔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广饶街道实际需求,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现面向本街道公开发布2023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共计城镇公益性岗位122个。
二、安置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 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在符合上岗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补充说明
1.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2.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直系亲属报名且符合条件的,经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按申报材料虚假失实予以清退。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广饶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一经录用,由广饶街道统一调配安置。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广饶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广饶县亿丰时代广场A8馆四楼(广饶县潍高路666号)。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8054620667
3.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民主评议
1.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通过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街道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街道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四)培训上岗
经审批或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并按要求将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精准管理系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后组织上岗。
(五)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 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本公告由广饶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6—6660157
广饶县广饶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5日